机构设置
1.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。承担机关政务、事务、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。承担日常文电办理、文件文稿起草、会议筹备组织、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。负责区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及会长办公会决议的督查落实。负责我区红十字会宣传工作、学教活动、重大节日的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、新闻报道的采编、投稿、上报等工作及意识形态、民族团结宣传、文明城市创建、保密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72-8517649。
2.业务科。制定应急预案,储备救灾物资,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。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,开展救护和救助,负责全区红十字会系统救灾、备灾、社会救助、公益项目实施、指导工作。负责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应急卫生救护等业务培训指导工作。负责应急救护师资培训、救护员培训、群众普及性培训工作。负责开展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工作。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、报名登记、信息反馈、资料录入检索、配型捐献等相关工作。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、报名登记、捐献见证、人道救助、缅怀纪念等相关工作。负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及表彰奖励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72-8516026。
3.综合科。负责承担区红十字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,负责与理事会、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对接;负责组织召开监事会各项会议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;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72-8517649